1、纵贯凯末尔的一生,他的主要政治主张和活动可以概括为凯末尔主义的六大原则,即共和主义、民族主义、人民性、国家主义、世俗主义和革命性。共和主义强调共和制是土耳其国家的政体原则,是土耳其实现人民主权思想的最合适的政权形式。
改革国家体制。1922年11月大国民议会宣布废除苏丹制。改革法制。废除了伊斯兰教法规,并且以欧洲国家法律为蓝本,制定了民法,刑法,商法三大法典。改革经济。
共和国成立后,凯末尔提出了“学习西方”的口号,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。1924年通过新宪法,以*立法形式确定了共和制度、政教分离、权力属于全民等基本原则。
第一,废除苏丹制和*哈里发制,这是凯末尔改革的一个核心,也是最难的改革。第二,把土耳其建成民主共和的社会。第三,社会生活、文化教育方面的改革。
在社会生活方面,凯末尔进行了破除封建、*旧习俗,实行现代新风尚的改革。如封闭修道院,废除旧的历法,采用公历;将每周假日由星期五改为星期日;在服装方面推行西服和便服,并废除了妇女戴面纱、头巾的旧习俗。
凯末尔主义将土耳其人定义为“那些保护及促进土耳其民族道德、精神、文化及人道价值的人”。
纵贯凯末尔的一生,他的主要政治主张和活动可以概括为凯末尔主义的六大原则,即共和主义、民族主义、人民性、国家主义、世俗主义和革命性。共和主义强调共和制是土耳其国家的政体原则,是土耳其实现人民主权思想的最合适的政权形式。
.平民主义。体现国家权力属于全体公民和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国家主义,政府积极指导和参与经济活动。体现以国营经济为基础,同时鼓励私人工商业和坚持经济独立自主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的原则。
凯末尔领导的土耳其共和党的党纲,把凯末尔主义概括为六项原则:“共和主义”、“民族主义”、“平民主义”、“国家主义”、“世俗主义”和“改革主义”。
共和主义、民族主义、平民主义、革新主义、世俗主义、国家主义“六个原则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