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,危险物品是指在生产、储存、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人身伤亡或者财产严重损失的物品,包括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腐蚀性等物品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保障生产安全的*法律。
1、危险物品,是指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。重大危险源,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、搬运、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,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(包括场所和设施)。
2、危险物品即由于其化学、物理或者毒性特性使其在生产、储存、装卸、运输过程中,容易导致火灾、爆炸或者中毒危险,可能引起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害的物品。
3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。日常生活中的定义:在航空运输中,可能明显地危害人身健康、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或物质。
4、《安全生产法》在第七章附则中第九十六条规定:危险物品,是指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。
5、危险化学品名词解释如下:危险化学品指化学品中具有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及有腐蚀特性,对人员、设施、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。
1、根据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,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:危险物品,是指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。
2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,危险物品是指在生产、储存、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人身伤亡或者财产严重损失的物品,包括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腐蚀性等物品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保障生产安全的*法律。
3、《安全生产法》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。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,危险物品是指在生产、储存、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人身伤亡或者财产严重损失的物品,包括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腐蚀性等物品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保障生产安全的*法律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 危险物品,是指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。
危险物品,即由于其化学、物理或者毒性特性使其在生产、运输过程中,容易导致火灾、爆炸或者中毒危险,可能引起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害的物品。通常讲,危险物品主要包括:危险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。
根据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,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:危险物品,是指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。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,危险物品是指在生产、储存、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人身伤亡或者财产严重损失的物品,包括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腐蚀性等物品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保障生产安全的*法律。
在法律中的定义是新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七章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:危险物品,是指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。
新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七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二条危险物品,是指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。
1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,危险物品是指在生产、储存、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人身伤亡或者财产严重损失的物品,包括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腐蚀性等物品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保障生产安全的*法律。
2、安全生产法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。
3、日常生活中的定义:在航空运输中,可能明显地危害人身健康、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或物质。
4、危险化学品,是指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化学品,如有毒品和腐蚀品等。
5、安全生产法中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。
6、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。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,《安全生产法》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。